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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商场超市隐患排查指南

来源:兴安盟商务口岸局 发布时间:2026-06-0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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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指南

一、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1.疏散通道、安全口必须保持畅通,外墙门窗严禁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遮挡物。

2.商品摆放、柜台设置不得影响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的使用,严禁在楼梯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

3.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门口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遮挡物,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4.按要求设置疏散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不被遮挡。

二、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合规

1.应使用合格的消防产品,规范配置的灭火器材。

2.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且易于取用处,不应被货架、生产设备、桌椅等遮挡影响使用。

3.确保消火栓、喷淋装置完好有效不被遮挡。

三、电气设备及线路是否规范

1.商超场所内的电气线路、照明灯具不应安装在可燃、易燃材料上。

2.配电柜应设置电气保护装置。

3.电气线路不应私拉乱接,线路敷设应采用阻燃套管保护。

 

注意:电动车不得在场所内停放充电。场所内不得违规住人,确需住人时,场所与其它住宿部分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且分别设置独立疏散和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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