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兴安盟商务口岸局
决算公开
批复日期:2024年9月24日
公开日期:2024年10月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是盟行署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贯彻落实关于内外贸易、流通、口岸、外商投资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盟委行署相关决策部署。
(二) 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相关决策部署。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组织实施全盟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配合自治区商务厅开展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的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配合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商务部授权的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配合自治区商务厅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会展报批工作。根据授权代表兴安盟行署同外国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个别(地区)地方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配合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外商驻自治区代表机构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落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协助自治区商务厅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参与商务厅涉及兴安盟的经贸谈判。负责兴安盟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自治区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和国家对外援助项目。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和落实盟行署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盟内国家级、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的有关工作。管理兴安盟口岸工作。贯彻执行口岸工作法规政策。指导口岸开展工作。提出推动发展口岸经济的政策建议。拟订全盟口岸发展规划、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发展规划。负责电子口岸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协调口岸开放、建设、运行、关闭等工作。指导建设口岸基础设施、查验配套设施和指定口岸工作。组织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协调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承办盟口岸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指导全盟口岸信息化、电子化和智慧口岸建设管理,负责全盟口岸“单一窗口”建设和推广应用。指导口岸区域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口岸区域安全联合防控工作制度。负责口岸运行监控和动态评估,监测分析口岸数据,拟订全盟口岸大数据应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一带一路”建设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进工作中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口岸合作事宜。组织实施口岸领域国际合作交流、联合检查相关事宜。推进全盟口岸与国内其他口岸开展跨区域合作。牵头推进我盟向北开放、创新与俄蒙合作机制的相关工作。负责自治区商务厅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实地踏查、验收和转报等工作。根据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要求,经盟行署划转审批事项,承担监管职责。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科、市场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科、市场运行消费促进和市场秩序科、对外贸易科、对外投资和国外经济合作管理科、口岸管理科、机关党委(人事科)等8个职能科室,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兴安盟商务口岸局部门。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经济指标稳中有进。全盟外贸进出口总值实现6.82亿元,同比增长195.7%,增速位居全区第二,实现兴安盟复建以来的历史性突破,其中阿尔山市、乌兰浩特市占全盟进出口比重达到95%。全盟实际使用外资2269万元,实现近三年历史新高,其中乌兰浩特市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突泉县实现破零。全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70.6亿元,同比增长3.9%,消费市场持续回升向好。全盟网上零售额实现12.5亿元,同比增长31.6%,高于全区11个百分点。全年口岸货运量完成6015吨,基本恢复到疫情前水平。
(二)向北开放步伐加快。一是强化调度推进。牵头制定《关于推进落实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的工作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重点项目清单》。发挥专项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实行定期会商和月调度机制,召开专题会议,调度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协同各成员单位落实落细区、盟两级向北开放重点任务。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蒙双方口岸软、硬件建设,松贝尔口岸基础设施修缮工程完工,阿尔山口岸如期恢复客、货运通关。口岸物流园区一期主体工程封顶,连接路全面竣工。科右前旗经阿尔山口岸到蒙古国哈拉哈高勒县国际客运班线开通运营。中蒙阿尔山边民互市贸易区获得自治区政府批复,境外货源对接、边民信息录入、互助组组建等基础工作加紧推进。阿尔山互贸进口商品展销中心在乌兰浩特万达广场挂牌运营。三是推动外经贸发展。建立外贸联席和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加强重点外经贸企业运行调度和跟踪服务。优化完善鼓励和吸引外商投资政策措施,通过政策引导、以商引商、内外联动等方式吸引优质外资项目。积极争取外经贸示范项目政策资金,支持远东物流、兴美科技等外贸企业扩规增量、转型升级。抢抓RCEP政策机遇,主动对接山东等地跨境电商平台,推动科沁万佳、二龙屯等10家盟内外贸企业、20余种“土特产”进驻山东省农产品跨境服务集采平台。四是深化交流合作。积极融入长春都市圈,与长春市、延边州建立协调联络、合作对接机制,在特色商圈、首店经济、业态培育和互贸区运营等方面达成共识,兴安盟6个旗县市商务部门分别与长春市各区县商务部门建立结对共建关系。全面加强与蒙古国驻华使领馆、东方省及有关方面的互访互动、经贸往来,建立定期会晤机制,恢复ATA单证册业务,在蒙古国乌兰巴托市设置兴安盟优特产品展示中心。阿尔山口岸常年开放已经蒙古国口岸复兴委员会、中蒙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纳入自治区政府与海关总署合作备忘录重点推进事项,国家口岸办征得外交部、海关总署等有关方面同意,外交部已照会蒙古国驻华使馆。
(三)消费市场复苏回暖。一是优化工作举措。加强与统计、市监、税务等部门协调联动,强化重点商贸企业运行调度和信息监测。围绕落实自治区党委孙绍骋书记来我盟调研时讲话精神,牵头制定消费提振行动计划及配套措施,多渠道促进消费增长、丰富消费供给。组织全盟商贸企业开展汽车展销、购车补贴、惠农促销和绿色智能家电、汽柴油下乡等促销活动900余场,在此基础上针对成品油统计口径调整、汽车消费外流等现实压力,通过提高补贴额度、加大促销频次、调整消费结构、引导企业上限入统等综合性措施,促进其他行业快速增长,回补和缓解“一油、一车独大”压力。二是争取和发放助商惠民消费券。聚焦成品油、汽车、家电、商超、餐饮等重点消费领域发放助商惠民消费券21期、50万张,撬动限上销售额增长8000万元。有针对性地调整增加服装、家电等消费券品类和额度。推动兴安盟大米、万佳酱菜等30余种特色农畜产品进驻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便利店及销售平台,并纳入惠民消费券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非油产品销量,促进销售结构优化调整。三是促进电商发展。联合淘宝、京东、抖音、快手等大型电商和新媒体平台,开展直播带货、网红推介等各类线上促销活动150余场。同步组织开展电商培训30期、2200余人次。开辟“兴安特产馆”等线上营销渠道,制定电商销售达人培育计划,助力全盟农特产品营销和品牌提升。
(四)商贸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继科右前旗被评定为国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基础上,科右中旗、乌兰浩特市进入国家级“试点县”行列(全区共10个),实施城乡配送、供应链下沉、农产品上行等重点项目17个。二是实施便民生活圈建设行动。我盟获评国家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第三批全区共4个),围绕7个试点社区建设提升,规划完善商业布局,重点打造分散式生活圈3个,集聚式、街坊式生活圈各2个。三是实施老字号和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行动。推荐科尔沁王酒业、奥特奇蒙药等企业申报自治区、国家级“老字号”,“内蒙古八骏马”获评“中华老字号”称号;科沁万佳、水发农旅、远东物流、金岛商贸、衣之瑾等5家企业获批为自治区级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单位。四是实施绿色商场和星级农贸市场创建行动。万达广场、欧亚购物中心、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等4家大型商业综合体获评国家级“绿色商场”;乌兰浩特市兴安市场被评定为自治区四星级农贸市场。五是实施农特产品营销推介提升行动。举办和参加“中蒙绿博会”“中蒙博览会”“乌兰巴托中蒙商品展”“兴安好物进长春”“魅力兴安 走进临沂”“首届兴安盟食材品鉴认购会暨美食大赛”“多巴胺兴购节”等线上线下营销推介活动,采购交易额突破1.6亿元。持续拓展首都、首府和东三省、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销售市场,推进兴安特色农畜产品进商超、进食堂、进社区,设置展示专区和旗舰店、直营店、共享仓23个,科沁万佳、博源蓝海、浩日沁蒙餐等14家企业获评“内蒙古味道”首批授权单位。六是实施招商引资行动。全年外出考察对接32次,促成与中农联、中石化、众智云集、凤凰集团等企业签署合作协议4项并逐项跟进落实。阿里巴巴兴安盟数字乡村运营中心落户运营。罗普特科技集团数字信息产业基地完成本土化公司注册,旗下智慧品牌和技术产品展示中心完成选址,扎赉特旗数字化产业科技赋能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绿生态农业科学院内蒙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在科右前旗正式挂牌。
(五)基础保障不断夯实。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梳理优化审批事项,推动“两优”专项行动成果落地见效。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均达100%。“12345”服务热线工单办结“三率”(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全部达到100%。联合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全盟商务系统抽查事项覆盖率、检查结果公示率和部门联合率均达100%。开展诚信兴商系列宣传活动100余场,与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签订《诚信承诺书》300余份,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意识。二是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坚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围绕“五一”“十一”黄金周和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商超、餐饮、成品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30余次、安全生产普法宣传200余次,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工作标准,摸底排查全盟商贸流通企业2000余家,全盟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稳定态势持续巩固。三是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多维度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民族工作与商务口岸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与开展调研、助企纾困相结合,走访全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200余家。充分利用口岸、国门、三角山哨所等红色地标,联合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主题党日和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守望北疆心向党、团结奋进新征程的工作热情。四是优化干部队伍。规范内设机构和职能设置,通过遴选、招考、抽调等方式充实工作力量,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通过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轮岗交流等方式,全面提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采取挂职交流、跟班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从严治党纵深推进。一是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觉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决策。认真梳理、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防范措施,确保立行立改、落实到位。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不断增强廉政学习的感染力、冲击力,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及时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持续在深化理论学习、大兴调查研究、抓实检视整改等方面下功夫,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三是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和盟委、行署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活动标准,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反对铺张浪费、历行勤俭节约。持续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三多三少三慢”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四是推动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围绕盟委第三轮常规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14个方面42项具体问题和盟委第四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2个方面6项具体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强化举一反三,突出标本兼治,确保两轮巡察反馈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完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521.8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395.70万元,增长123.93%,变动原因:除了年初预算,主要增加了惠民消费券、向北开放、蒙古国乌兰巴托展、中蒙绿色博览会等项目资金1351.37万元、人员变动等基本支出44.33万元 ;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7.08万元,增长 0.6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2,521.8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496.7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4.00万元,增长 0.97%,变动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稍有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 25.1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92万元,减少21.56%,变动原因:项目经费的支出。
(二)支出决算总计 2,521.8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496.5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6.87万元,增长 0.68%,变动原因:主要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部门无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25.38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基本支出结转4.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1.2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21万元,增长 0.85%,变动原因:项目经费的结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496.7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496.71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496.50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726.79万元,占 29.11%;
本年项目支出 1,769.71万元,占 70.89%;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520.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394.28万元,增长 123.81%,变动原因:主要增加了内贸流通服务业项目资金、向北开放工作经费、中蒙绿博会等项目资金的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7.21万元,增长 0.69%,变动原因:项目支出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496.50万元。与年初预算 1,126.1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221.68%。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216.0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5.8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42.78万元,支出决算10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是有离休人员死亡,相应的离休份支出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8.6万元,支出决算3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有人员调出,相应的缴费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4.3万元,支出决算1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有人员调出,相应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12.38万元,支出决算4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离休人员死亡发放死亡抚恤金。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3.83万元,支出决算1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新增人员调入,相应的工伤及失业保险支出增加;二是补缴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59.3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3.97万元。其中:
1.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36.38万元,支出决算1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工作进度完成项目经费的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9.42万元,支出决算2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有人员的变动,相应的医疗支出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7.51万元,支出决算2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有人员的变动,相应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决算数为1449.2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259.29万元。其中:
1.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32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惠民消费券支出和内贸流通项目资金支出等。
2.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2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外经贸发展推介活动项目资金的支出等。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36.8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4.42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1.28万元,支出决算3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有人员的变动,相应的公积金支出减少。
(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决算数为734.9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10.02万元。其中:
1.粮油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18.35万元,支出决算412.89万元,完成预算的98.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原因:人员变动、正常晋升及发放年度考核奖金。
2.粮油物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22.65万元,支出决算22.01万元,完成预算的97.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原因:人员减少一人,相应的支出减少。
3.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83.9万元,支出决算300.02万元,完成预算的357.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原因:主要增加了向北开放、中蒙绿博会、乌兰巴托展等项目资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726.7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683.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1.09万元、津贴补贴114.55万元、奖金42.31万元、绩效工资27.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3万元、住房公积金36.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7万元、离休费31.85万元、退休费73.99万元、抚恤金27.18万元、生活补助14.36万元。
(二)公用经费 4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9万元、印刷费0.56万元、邮电费1.82万元、差旅费8.55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劳务费3.78万元、委托业务费2.31万元、工会经费6.21万元、福利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769.7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0.0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05万元。主要原因:代缴合同制工人1996-2011年养老保险。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686.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5万元、印刷费11.57万元、邮电费1.74万元、差旅费44.45万元、会议费8.27万元、培训费0.1万元、专用材料费5.27万元、劳务费74.95万元、委托业务费24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0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9.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2.5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15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0.15万元,主要原因:用于盟直领导干部考核奖。
(四)资本性支出6.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3.83万元、无形资产购置2.5万元。
(五)对企业补助66.35万元。主要包括:费用补贴66.35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0.42万元,支出决算 0.4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42万元,支出决算 0.4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一是本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二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三是公务接待费预算与决算相比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0.4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42万元,占 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购置车辆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 减少3.48万元,减少 100.00%,变动原因:本年度公务用车按规定已上交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4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42万元,接待4 批次,23 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外宾接待。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29万元,增长 214.88%,变动原因:一是因调研和指导工作需要,必要的公务接待;二是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 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4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9万元、印刷费0.56万元、邮电费1.82万元、差旅费8.55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劳务费3.78万元、委托业务费2.31万元、工会经费6.21万元、福利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4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7.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3.1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6.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84%;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0.84%。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7个,共涉及资金176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本年度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口岸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5分。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盟处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国家向北开放的重要节点,是中蒙俄经济走廊的核心区,口岸发展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向北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应用,创新口岸通关模式、简化口岸通关手续、提高口岸通关能力。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日常管理及执行,达到预期效益。资金使用合格率100%,完成本年度的资金支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推动阿尔山口岸常年开放。下一步改进措施:阿尔山口岸常年开放已经蒙古国口岸复兴委员会、中蒙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纳入自治区政府与海关总署合作备忘录重点推进事项,国家口岸办征得外交部、海关总署等有关方面同意,外交部已照会蒙古国驻华使馆。
2.“2023年蒙古国乌兰巴托活动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95分。全年预算数为15.36万元,执行数为13.75万元,完成预算的89.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由自治区贸促会主办、蒙古国工商会支持、蒙古国蒙中贸易促进会承办的“2023第五届乌兰巴托·中国内蒙古商品展览会”在蒙古国乌兰巴托市UG体育馆隆重开幕。此次展览会为期3天,展览会旨在搭建对外交流、合作、对接、展示平台,深度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落实贸易投资促进职能职责,把内蒙古打造成为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兴安盟设置标准展位36平方米,盟商务口岸局组织盟内30余家企业、携带兴安盟大米、杂粮杂豆、阿尔山野山珍、沙果干、鲜食玉米、蛹虫草、饮品、新研发的大米燕窝粥、万佳系列酱菜等100余种产品集中亮相展会,吸引了很多参展商和消费者驻足停留。其间,盟商务口岸局副局长王雪莲接受蒙方主流新闻媒体采访,并就兴安盟特色产品进行全方位推广。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通过活动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进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依托中俄蒙投资贸易推介会、厦洽会、西洽会等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及自主举办系列招商推介活动,立足兴安盟产业优势和市场需求,策划包装一批成熟度高、可行性好、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项目,充实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3.“2022年盟直领导干部考核奖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0.15万元,执行数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无。
4.“向北开放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71分。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45.7万元,完成预算的57.1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挥专项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实行定期会商和月调度机制,召开专题会议,调度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落细区、盟两级向北开放重点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统筹抓好口岸打造、开放平台能级提升,提早谋划项目。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政策、创新机制,继续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强化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倒排时间。
5.“2023年内蒙古·兴安盟·中蒙国际绿色有机产品博览会暨2023年内蒙古·兴安盟·乌兰巴托文化活动日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95分。全年预算数为156.47万元,执行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的89.4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次博览会以“深化开放合作、共享发展机遇”为主题的品牌展会,旨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扩大兴安盟与东北亚国家的广泛联系与务实合作。兴安盟20余家绿色产业代表性企业,与80余家来自蒙古国、日本、韩国等东北亚国家的企业参加展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积极对接蒙、俄等沿线国家及地区,组织有意愿的盟内外贸企业赴蒙考察对接、洽谈合作,为口岸通关后开展对蒙贸易提供支撑。高标准筹办中蒙国际绿色有机产品博览会,着力打造中蒙两国交流交往的特色品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的务实合作。下一步改进措施:依托中俄蒙投资贸易推介会等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及自主举办系列招商推介活动,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三) 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不涉及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0482-8266722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