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地区“信易+家政服务”实施方案
兴安盟家政行业协会、全盟家政企业:
为贯彻落实《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兴安盟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兴署发〔2024〕18号),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我盟诚信建设工程决策部署,丰富“信易+家政”的活动内容,培育服务文化,壮大家政服务队伍,健全家政服务机制,广泛开展家政服务活动,在全盟开展诚信家政服务的热潮,推动“信易+家政”活动常态化、机制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信易+家政”工作,打造良好的信用体系,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健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和对家政服务员的信用监管机制。引导消费者优先选择已建立信用记录且信用状况良好的家政社会组织和家政服务员。
三、实施内容
(一)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
家政社会组织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家政服务业信息业务应用(以下简称“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上率先为所管理或服务的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记录。对从业家政人员信息做好动态管理维护,新进家政人员要及时录入信息,离职人员做好离职登记。
(二)激励措施
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可以享受以下激励措施:
1.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提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等便利措施;
2.在实施各类政府优惠政策时予以优先考虑,加大扶持力度;
3.在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时大幅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
4.在开展各类评先评优活动时优先推荐;
对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采取以下措施:
1.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提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等便利措施;
2.在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时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
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2.重点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采取以下措施:
1.在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时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检查频次;
2.开展专项整治时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对监管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罚;
3.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暂停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优先办理等便利措施;
4.依法依规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
5.依法依规限制取得相关资质,限制行业准入;
6.视情形限制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家政社会组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后,可向信息提供单位申请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及时作出同意信用修复的决定,不再纳入评价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有序推进“信易+家政”工作。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积极宣传“信易+家政”工作成效,提升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