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商务口岸局关于对拟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有关规定,盟商务口岸局对科右中旗申请的2座加油站变更资料进行了审查,相关站点资料符合要求,拟同意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8日-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意见反馈到盟商务口岸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附件:申请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名单
地址:兴安盟商务口岸局
联系人:李兴哲
电话:0482-8266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