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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200787097749M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 发文字号 兴商字[2022]40号
成文日期 2022-08-17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兴安盟2022年商业特许经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8-1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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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2022商业特许经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内商改办发〔2022〕2号)要求兴安盟商务口岸局决定开展兴安盟2022商业特许经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为切实开展好本次抽查检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任务名称

本次任务名称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制定为:兴安盟2022年对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开展的检查。

  • 部门内检查事项

商务口岸局对企业开展的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监管。

  • 抽查检查主体和比例

本次抽查选取全盟商务领域监管范围内企业,检查抽查比例按照检查主体不低于2%的比例抽取。

四、职责分工

  • 本次抽查,由盟商务口岸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匹配监管执法人员,完成抽查检查并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

(二)根据被检查对象行业分类,按照随机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被抽取的执法人员按照职能监管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从 2022 年6月1日至8月2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抽取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本次抽查,由盟商务口岸局制定抽查方案、计划,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子库),随机抽取企业和人员。

(二)实地检查阶段6月15日至7月 31日)。由盟商务口岸局确定检查日程,组织开展实地检查。本次抽查车辆及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对同一被查企业要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运动式”执法和对被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除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需要实施突击检查外,实地核查原则上应当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检查材料,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及“三项制度”,实地核查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由企业盖章,提高抽查效率。

(三)问题处理及结果公示阶段8月1日至 8月 20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监管职责做好后续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抽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筹划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期间,要树立服务企业发展意识,严格依法检查,认真遵守“八项规定”,杜绝随意执法,树立执法形象。

附件2:

兴安盟2022年商业特许经营活动 “双随机、一公开”查计划

序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发起科室

参与科室

检查方式

抽取时间

抽查比例或数量

检查时间

抽查事项

检查

重点

备注

1

兴安盟2022年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

兴安盟2022年对特许经营企业开展的检查

特许经营企业

流通科

实地检查

6月1-15日

2%

6月15-7月31

对企业开展的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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