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商字[2017]296号
各旗县市商务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商世贸法规字[2017]640号)精神,结合我盟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盟商务行政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梳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请各旗县市商务局对商务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一次重新梳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执法活动,努力做到依据充足,处罚准确。
二、进一步规范商务执法行为
各旗县市商务局要要进一步规范商务执法行为,进一步明确执法流程,使用标准化文书,严格执法案卷管理。现将盟商务局制定的《商务行政执法流程图》随文附后,供各地参考;同时将商务部制定的《举报投诉记录》等商务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格式随文附后,请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的开展执法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商务执法队伍建设
各旗县市商务局要高度重视和进一步加强商务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要保证执法人员数量。二是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进一步做好“两随机一公开”工作
各旗县市商务局要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商务厅、兴安盟商务局关于全面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对该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切实制定好“一单两库一细则”,并按要求进行随机抽查。请各旗县市商务局将上半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25日前,报送盟商务局(市场秩序科)。
附件:1、《商务行政执法流程》
2、商务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格式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