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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7年8月份消费促进月”活动期间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的总结报告

来源:盟商务局 作者:盟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分享到:

兴商字〔2017〕380号

   

自治区商务厅: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内商运字〔2017〕32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盟2017年8月份消费促进月期间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

  培育消费新增长点、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引导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

  二、主要内容

  (一)乌兰浩特欧亚购物中心与华生电器做了两次规模较大的消费促进活动,欧亚购物广场以传统节日七夕节为契机,利用国内、港澳知名品牌的珠宝首饰开展促销活动,销售额10万元。华生电器举办了一天的夜卖活动,销售额15万元。

  (二)阿尔山市商务局积极做好促进消费月的宣传工作,动员友邦购物中心、海蓝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等较大的企业积极参与,加强指导和协调,组织进行了各类让利等促销活动。本次活动反响较好,消费者得到了一定的实惠。

  (三)扎赉特旗消费促进活动共有7家金色果篮连锁超市,以两种方式带动消费,一是:特价销售,蔬菜水果每周特价。二是:积分兑换,购买商品达到一定积分送小电器和商品。8月份消费促进活动实现了销售额和利润额的同步增长,据调查统计参加活动的企业销售额19万元同比增长在10%以上。

  (四)科右前旗商务局积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做好金鸿牛超市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营造放心超市购物环境,并督促金鸿牛超市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五)为扩大“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影响力,突泉县重点商贸企业、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等利用广播、微信平台等媒体,并发放海报等方式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广泛宣传,吸引了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扩大了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六)科右中旗以政府引导、商家参与、传媒推动的方式,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满足居民物质文化需求,挖掘消费潜力,提升消费文化,促进商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本次消费促进月参加企业共实现销售额1025万元,家电企业销售1681万元,餐饮业1136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增强市场监测调控能力,积极培育消费热点。

  加强市场运行监测水平,特别是对列入商务部重点监测统计的企业和商贸流通统计企业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商品、重点时段的市场监测,强化预测预警,完善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二)加强市场监管,着力抓好商务综合执法。

  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商贸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协助做好部门间执法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加大商务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活动,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8月份消费促进表格.xls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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