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商字〔2017〕354号
各旗县市商务局:
现将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关于做好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商秩字〔2017〕77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
1、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关于做好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商务部关于做好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7年8月21日
内商秩字【2017】776号转发关于做好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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