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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商务局完成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工作情况

来源:盟商务局 作者:盟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9日 分享到:

  按照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台账和2017年6月11日盟行署召开的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推进工作会议要求,我局开展完成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工作情况如下:

  一、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完成情况

  (一)内蒙古自治区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规定在2017年6月30日全部完成,全盟应进行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油库1座、加油站202个,截至2015年11月底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其中:2014年完成1座油库和46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2015年完成156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二)截止到2016年10月份,全盟1座油库、202个加油站经环保检测机构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油气回收治理设备设施检测,全部分别获得了由兴安盟环境保护局核发的《油气排污年度合格单位》证书。

  (三)2017年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以《关于进一步加快油气回收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内商运字〔2017〕319号)文件形式,对我盟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已提前完成整改任务情况,给予确认。

  二、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采取主要措施

  (一)提高重视程度。2014年3月4日我局成立了由刘维东局长为组长,郭安岭副局长为副组长,中国石油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国石化内蒙古兴安石油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各旗县市商务局局长为成员的兴安盟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盟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及时制定印发了《兴安盟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二)实施工作约谈机制以及采取与相关部门联合审批等工作措施,增强了全盟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的强制性。一是与加油站年检工作紧密挂钩。由旗县市商务局与各加油站签订限期整改责任书。到期全部完成改造任务的加油站可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取回。二是加强合作,合力推动油气回收改造工作。会同盟环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油气回收改造工作的文件。明确了双方的职责,商务部门重点是推动油气回收改造工作的进行;环保部门重点是提供油气回收改造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和改造后的验收工作。

  (三)突破瓶颈,全面快速推开油气回收改造工作。一是突破瓶颈,扎实起步。中石油、中石化两家占全盟加油站总数60%还多,积极推动中石油、中石化率先起步。中石化迅速作出了安排,中石积极主动争取,2014年安排给兴安盟24个加油站改造资金,化解了个体加油站的攀比思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兴安盟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也就是从这时才真正动起来。我们在2014年这项工作已动起来的基础上,乘势而上,提出所有应进行油气回收改造工作的加油站在2015年全部完成的工作要求。二是核准底数,应改尽改。盟商务局要求旗县市商务局认真核准底数,特别是对于因关闭、停业等原因可不纳入改造范围的油库、加油站,一定要敲实,并由经营单位出具注销经营等证明材料,汇总后报盟商务局,确保应改尽改,无一遗漏。三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我局对全盟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定期实地督查及进度周报告、周通报制,进而增强各地做好油气回收改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仅2015年6~11月份半年施工改造、检测验收季节,盟商务局督查组3次深入到各旗县市实地进行督查。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要按照当前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盟商务局将继续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职责,扎扎实实开展油气回收运行情况检查,建立监管机制,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堵塞管理漏洞,做到设备设施完好,运行畅通。

  对照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台账问题分解清单,根据我盟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已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实际,现申请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问题进行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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