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商务口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商务口岸局 时间:2022-01-25 09:05:34 点击量:

附件2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95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公开115条,概况类信息公开4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34条,全面宣传我盟商务领域工作。

)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2021年度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统计数据等栏目的审核发布,做好日常巡查和重要节假日网站技术值守管理,严防安全、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并积极利用新媒体,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商务动态。

)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次专题学习新条例,派员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从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按职能职责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了网站、微信等渠道的发布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发布事先审查和事后检查,防止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少数信息中存在表述不规范或链接错误的情况等问题。

2022年,我局将认真做好以下两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和局门户网站的常态化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二是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盟商务口岸局积极落实各项工作要点,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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