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主要职能

来源:盟商务口岸局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盟委相关决策部署。
(二)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盟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配合自治区商务厅开展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的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配合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商务部授权的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工作。
(七)执行国家、自治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国家、自治区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配合自治区商务厅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会展报批工作。
(八)根据授权代表兴安盟行署同外国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地方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配合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外商驻自治区代表机构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
(九)落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协助自治区商务厅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参与商务厅涉及兴安盟的经贸谈判。
(十)负责兴安盟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自治区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和国家对外援助项目。
(十一)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和落实盟行署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盟内国家级、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管理兴安盟口岸工作。贯彻执行口岸工作法规政策。指导口岸开展工作。提出推动发展口岸经济的政策建议。拟订全盟口岸发展规划、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发展规划。负责电子口岸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协调口岸开放、建设、运行、关闭等工作。指导建设口岸基础设施、查验配套设施和指定口岸工作。组织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协调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承办盟口岸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指导全盟口岸信息化、电子化和智慧口岸建设管理,负责全盟口岸“单一窗口”建设和推广应用。指导口岸区域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口岸区域安全联合防控工作制度。负责口岸运行监控和动态评估,监测分析口岸数据,拟订全盟口岸大数据应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一带一路”建设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进工作中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口岸合作事宜。组织实施口岸领域国际合作交流、联合检查相关事宜。推进全盟口岸与国内其他口岸开展跨区域合作。牵头推进我盟向北开放、创新与俄蒙合作机制的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自治区商务厅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实地踏查、验收和转报等工作。
(十四)根据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要求,经盟行署划转的审批事项,不再承担审批职责,承担监管职责。
(十五)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机关内设机构
       党组书记、局长刘海涛:主持盟商务口岸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鞠乐:负责办公室、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外资、外经、贸促、财务、综合保障、机关干部驻村、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等工作。联系政务公开、思想宣传、五城同创、实绩考核、深化改革、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群团(工会、团委)、民族团结和自治区商务厅乡村振兴驻村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外资外经科、财务室、综合保障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凤秋:负责外贸、口岸以及向北开放、对外展洽活动等方面工作。分管对外贸易科、外资外经科、口岸管理科、贸促会、财务室。联系边防、国防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郭佳:负责市场建设、市场运行、市场秩序、电子商务、流通业发展、消费促进、应急保供、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重大项目、安全生产、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审批、会展业促进与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科、市场运行消费促进科、审批办。联系消防、统计、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和妇联等工作。
  二级调研员陈剑波:在鞠乐同志驻外招商期间,协助抓党建、纪检、机关干部驻村、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等工作。联系政务公开、思想宣传、五城同创、深化改革、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群团(工会、团委)、民族团结和自治区商务厅乡村振兴驻村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综合保障中心。
  二级调研员逢春红:协助郭佳同志抓电子商务、流通业发展、行政审批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流通业发展科、审批办。
  四级调研员刘宏军:协助郭佳同志抓市场运行、消费促进、应急保供、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会展业促进与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市场运行消费促进科。联系统计等工作。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总体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区盟党政综合大楼七楼727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刘海涛
       联系电话:0482-8266727
盟商务口岸局各部门信息: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管理、信访转接、门户网站维护、财务和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政策汇总、信息宣传、电子政务和法治建设等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区盟党政综合大楼727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邱金鹏
联系电话:0482-8266727
(二)流通业发展科。负责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和零售批发行业创新转型。牵头内贸流通领域品牌建设和商贸流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商品领域绿色发展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推动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方式发展,加强农村市场和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链接和农超对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京蒙帮扶、数字经济等工作。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网络零售统计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商务大数据的集成和信息发布。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区盟党政综合大楼733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敖思思
联系电话:0482-8266756
(三)市场体系建设科。牵头落实健全规范市场体系政策,推动实施促进国内贸易发展的规划和标准,牵头协调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协调推进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指导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负责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制定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和流程,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业务的咨询,办理盟本级及转报自治区商务厅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协调商务口岸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区盟党政综合大楼719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郭佳佳
联系电话:0482-8266734
(四)市场运行消费促进科。拟订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盟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统计,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肉类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汽车的流通管理、行业协调及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拟订促进酒类、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协助上级商务部门做好直销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盟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管理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对拍卖、商业特许经营等进行管理。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区盟党政综合大楼725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兴哲
联系电话:0482-8266725
(五)对外贸易科。贯彻落实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执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和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机电产品(含国际招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等政策及有关目录。负责推动全盟外贸新业态发展工作,推动落实国际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加强商务口岸职责范围内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工作。配合自治区商务厅开展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区盟党政综合大楼723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曾祥坤
联系电话:0482-8266770
(六)外资外经科。贯彻执行国家利用外资政策,负责利用外商投资规划、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依法核准、备案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负责促进中外企业间的双向交流合作;协调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外资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和纠纷;代理外商行政复议案件,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面的咨询工作。承担外商投资促进各类展会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依法管理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协助商务厅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境外资源合作及统计工作。协助商务厅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对外经贸谈判和磋商,组织指导协调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区盟党政综合大楼723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锐
联系电话:0482-8266780
(七)口岸管理科。开展口岸工作,提出推动发展口岸经济的建议。组织协调口岸开放、建设、运行、关闭等工作。指导口岸基础设施、查验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口岸区域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口岸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拟订口岸区域安全联合防控工作制度及边防委员会交办工作。组织推动口岸“大通关”,向北开放、“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等工作,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协调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口岸运行监控和动态评估,做好口岸客货运量统计和分析。推进阿尔山口岸与国内其他口岸开展跨区域合作。指导全盟口岸信息化、电子化和智慧口岸建设工作,负责全盟口岸“单一窗口”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区盟党政综合大楼723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鹏
联系电话:0482-8266726
(八)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目标考核等工作,指导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外国人来华商务活动邀请函核实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区盟党政综合大楼727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赵晓东(人事)、马楷淳(党务)
联系电话:0482-8266787、8266729
  
盟商务口岸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兴安盟商务口岸局综合保障中心。一是负责机关办公用房申请、分配、清退等工作。二是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购置、分配、维护和管理。三是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分配、调度和维修保养管理。四是协助机关搞好会议召开、接待、经费预算等工作。五是负责制定和修改机关有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六是负责机关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传递工作。七是负责机关水、电、暖、卫生、安全等事务工作。八是负责干部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管理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其他服务工作。九是完成盟商务口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区盟党政综合大楼726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希斌
  联系电话:0482-8266767
  
(二)兴安盟商务口岸服务中心(挂兴安盟口岸监控调度中心牌子)。一是承担全盟商务口岸领域综合性服务工作。二是承担社会公众和企业对全盟商务口岸领域有关举报、投诉和咨询的服务工作。三是负责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指导、服务工作。四是负责阿尔山口岸恢复通关和常年开放的筹备工作。负责常态化口岸检查督办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专班值班值守综合协调工作,汇总、确认、发布视频巡查监督值班安排,安排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口岸通关疫情防控信息化指导、协调和盟专班信息化建设、运维保障等工作。负责与盟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专班和相关委、办、局的沟通对接,协调、调度、推动贯彻落实上级、本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口岸“3+1+1”(即医疗防控、隔离管控、视频巡检、执纪监督、技术支撑)条线视频巡查监督工作。五是承担兴安盟口岸城市疫情防控专班日常工作。推进创新与俄蒙合作机制的相关工作。指导阿尔山口岸制定口岸通关疫情防控相关预案、工作方案,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指导等工作;指导阿尔山口岸加强口岸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建设完善核酸检测数据库,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六是负责电子口岸服务平台建设、应用项目的规划和建设。负责电子口岸的运行和维护管理。负责我盟口岸与自治区各口岸部门间与大通关流程相关的数据共享和联网核查。负责电子口岸信息系统、业务系统、应用项目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咨询。七是完成盟商务口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区盟党政综合大楼723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罗欣
  联系电话:0482-8266726
  
     (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兴安盟委员会。为群团组织,为财务独立法人单位。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制定落实全盟贸促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全盟贸促项目的安排及争取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我盟加快贸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贸易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二是推动对外交流合作,配合自治区贸促会,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经贸团体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界人士和代表团组来访、考察;组织兴安盟经济贸易代表团出国访问、考察,参加有关国际组织活动;负责与国外对口组织在华设立的机构进行联络。三是发挥展会贸易投资促进功能,提升展览业国际化水平,负责全盟赴国内外参加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洽谈会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和接待国外来我盟举办的经济技术展览交流会。四是协助自治区贸促会开展商事法律服务,经授权签发出口商品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经授权办理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涉外商事单据(证明)和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等业务,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办理盟内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或个人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五是提供有关咨询、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组织开展经贸信息工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和贸易方面的信息服务。六是负责管理及协调兴安盟国际商会工作;指导、协调企业依法经营,负责对会员的培训工作。七是完成盟委、行署及自治区贸促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区盟党政综合大楼724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商宇
  联系电话:0482-826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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