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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创城文明市民“十不”

来源:盟商务局 作者:盟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5日 分享到: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随地吐口香糖。

  2、不乱贴乱画、不乱扔杂物、不乱发广告。

  3、不乱停乱放、不乱堆乱摆、不乱搭乱建。

  4、不污言秽语、不蛮横粗俗、不酗酒滋事。

  5、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大声喧哗。

  6、不乱倒垃圾、不乱泼脏水。

  7、不损花折木、不践踏草坪。

  8、不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

  9、不损坏公共设施。

  10、不违反交通法规。

  乌兰浩特市“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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