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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出台出口退税周转金管理办法

来源:盟商务局 作者:盟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5日 分享到:

兴安盟出台《兴安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周转金管理办法

(试行)》,助力全盟外贸经济发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结合兴安盟外贸实际,兴安盟商务口岸局积极探索,会同兴安盟财政局反复研究并创新出台了《兴安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周转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出口退税周转金的设立、来源、拨付程序、使用及周转金的归还程序,由兴安盟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兴安盟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统一运作,盟旗两级商务部门负责统一协调。

出口退税是一项政策性强、时效要求高、审批流程严密的涉税业务,需要税务部门受理、审核、复审、评估等多个岗位高效对接,耗时较长,为很多出口企业的资金流转带来了压力。管理办法正是针对兴安盟外贸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出台的,将有效缓解外贸企业因出口退税周期长导致的资金链短缺产生的各类问题。截止目前,全盟外贸进出口备案企业为257家,2019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1.9亿元,同比增长33.5%,增速位列全区盟级第三位。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全面提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流程,提高企业出口的积极性,从而有力促进兴安盟外向型经济发展。接下来,兴安盟商务口岸局将针对兴安盟内重点外贸出口企业,对出口退税周转金的使用操作及流程进行模拟,并制定出模板及操作指引,为申报使用出口退税周转金企业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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